根据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兰财库〔2016〕32号)和兰州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兰财教决批〔2016〕1号)要求,现将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概况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甘肃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兰州市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09年8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批复,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兰州教育学院和兰州师范学校合并组建新的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7月,经省、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学院为兰州市政府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 学院以专科层次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以多种形式面向社会、行业、企业的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装备制造业技师培养为两翼,融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于一体,资格证书获取培训与技术技能提高于一体,以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职院校。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相关支出说明 (一)部门决算 2015年总收入18880.39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6067.23万元;事业收入:2813.16万元。 2015年总支出188701703.16元,其中: 1.2050205普通高等教育支出:4万元; 2.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2万元; 3.2050305高职教育支出:22299.12万元; 4.2050399其他职业教育支出:35.5万元; 5.2050803培训支出:16.98万元; 6.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支出:3048.44元; 7.206040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8.22万元; 8.2210201住房公积金本年支出:480.08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 2015年我院三公经费总支出22.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费支出:12.95万元; 2.公务接待费用支出:9.45万元; 3.公款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学院占地面积29.6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7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18967.58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1643.99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取得的收入。 (三)教育事业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承认教育、广播电视教育、进修及培训等方面支出。 (四)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015年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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